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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经开区(南区)城镇化补短板一期项目—新建道路、改建道路及新能源智造产业集聚区南区一期项目等工程EPC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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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0-18-2023-0275

项目名称

马鞍山经开区(南区)城镇化补短板一期项目—新建道路、改建道路及新能源智造产业集聚区南区一期项目等工程EPC总承包监理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马开管经〔2022〕128 号、马开管经〔2023〕9 号)

项目统一代码

2208-340562-04-01-306157、2302-340562-04-01-42543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马鞍山金弘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投资

建设地点

马鞍山经开区(南区)(详见“建设规模”)

建设规模

子项目一:

(一)道路工程

1.扬州路(北京大道~武汉路)全长约1.797km,红线宽度32m,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 50km/h。

2.天津路(扬州路~常州路)全长约0.748km,红线宽度32m,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50km/h。

3.规划支路一(马斗路以东 60m~鑫龙路)全长约0.759km,红线宽度15m,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 30km/h。

4.规划支路二(扬州路~常州路)全长约0.73km,红线宽度15m,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km/h。

5.鑫龙路(朝阳路~韦店路)全长约0.685km,红线宽度24m,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40km/h。

6.站前路(韦店西路~朝阳西路)全长约0.584km,红线宽度24m,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

7.韦店西路(黄山大道~站前路)全长约0.670km,红线宽度24m,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

8.南京路(朝阳路-北京大道)全长约1.406km,为路面大修工程,路面宽度22m,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50km/h。

(二)市政道路雨污水管网维修改造工程

建设内容包含:南京路(朝阳路~武汉路)、朝阳路(南京路~常州路)、常州路(朝阳路~武汉路)、韦店路(鑫龙路~常州路)、武汉路(南京路~常州路),道路总长约 10.531km。

(三)年陡安置房 C 区水系

年陡安置房 C 区水系南侧起点为环湖北路,北侧终点为官碾路,水系长度为409米。

子项目二:

新能源智造产业集聚区南区一期项目位于马鞍山市当涂县草方路北侧、常州路西侧、天津路南侧、扬州路东侧,项目建设包括:综合楼、展厅、生产车间1、动力站、仓库、废水站1、空分站、化学品库1、氨气及笑气站1、硅烷站1、氢气站、特气站1、危废库、垃圾站、门卫1、门卫2及总图工程,总建筑面积为82390.83m2(不包括空分站、废水站)

建设内容包括:各单体建筑、装饰、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动力、通信、废气及纯水、废水、特气、化学、空分等系统专业包,总图场坪、道路、围墙、雨污排水、给水、电气、燃气及周边配套外线等。

(具体见“初步设计”)

工程建设费用

(人民币)

本项目工程建设费用约117525.36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本标段监理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950万元

服务期

签订合同协议书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止。如因非监理单位的原因造成工期调整或拖延,监理服务期应相应顺延,而且监理单位可适当调整监理计划,但这种计划调整以不影响监理服务水平为前提,并须经业主批准。业主对工期进行调整或延长,监理服务期也相应作调整或延长。这些工期的调整或延长属于正常的监理服务,业主不另外增加监理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作考虑。

招标范围

施工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监理。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标段

投标人

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①监理综合资质;

②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3、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6、业绩要求:/

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

10、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资料下载

1、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721730分,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http://zbcg.mas.gov.c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然后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http://zbcg.mas.gov.cn/TPBidderNew/)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2、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网上方式予以回复,投标人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行查看。

投标文件

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718900分;

2、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4、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 网址:http://zbcg.mas.gov.cn/masggzy/0be0099b-bc8b-4033-88d5-8ed94c8522d1/85681480-2d0f-4b0d-b9f4-bb8e42e536c5/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docx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第5开标室。

3、在线签到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4、投标人解密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联系方式:

人:马鞍山金弘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址: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南路2号

   编:243000

人:石磊

   话:0555-8323112

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招采一部

  编:243000

人:林芝

   话:0555-5200336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5-5200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