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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经济开发区同润产业园一期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1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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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当涂经济开发区同润产业园一期项目

项目编号

E0-18-2023-0428001

标段名称

当涂经济开发区同润产业园一期项目

标段编号

E0-18-2023-0428001-1

项目统一代码

2308-340521-04-01-657689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发改函【2023257)

招标人

名称

马鞍山市绿洲高新技术创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涂山大道1

联系人及电话

姜中印 0555-6758757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招采一部

联系人及电话

王璐 0555-520092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10/9  9:00:00

定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定标候选人

名称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投标价()/费率(%

201865977.00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钱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邱宝昌(一级注册建筑师)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钱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编号:渝1502022202300259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20155000666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渝1502022202300259

工期(天)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应部门的备案。

采购质量:达到国家合格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企业业绩

1.恩施国投·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淮安市金融中心风情街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业绩

/

定标候选人

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投标价()/费率(%

201514524.42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陆钱刚(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光明(一级注册建筑师)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陆钱刚(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编号:皖1112018201907709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20153400638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皖1112018201907709

工期(天)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应部门的备案。

采购质量:达到国家合格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企业业绩

1. 当涂经济开发区滨江小区五期建设项目(EPC 总承包)

2. 倍斯特共享物联网移动智能终端标准厂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业绩

/

定标候选人

名称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投标价()/费率(%

186665623.34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欣(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白石磊(一级注册建筑师)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陈欣(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编号:皖234212122053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20213400856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皖234212122053

工期(天)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应部门的备案。

采购质量:达到国家合格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企业业绩

1.IPAD 结构件标准厂房工程EPC 总承包

2.景德镇市国际陶瓷文化博览旅游交流中心建设项目(一标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业绩

/

公示期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备注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蒋超;0555-5200310)。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科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555-5200185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