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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马铁路马鞍山郑蒲港新区“涉铁工程”项目设计服务定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2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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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巢马铁路马鞍山郑蒲港新区“涉铁工程”项目设计服务

项目编号

E0-18-2023-0497001

标段名称

巢马铁路马鞍山郑蒲港新区“涉铁工程”项目设计服务

标段编号

E0-18-2023-0497001-1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皖发改铁建函【202079号、皖发改铁建函【2020120号)

招标人

名称

安徽郑蒲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中飞大道中段2455号郑蒲港现代产业孵化园11412

联系人及电话

张建钢 0555-556518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招采一部

联系人及电话

王璐 0555-520092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11/28  9:00:00

定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定标候选人

名称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投标价()/费率(%

16600000.00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陶然(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20081200563

工期(天)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业绩

1.石家庄市复兴大街涉铁涉渠段市政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国道 108 线忻州境内砂河至石岭关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业绩

/

定标候选人

名称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投标价()/费率(%

21000000.00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毛晓兵(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20045100774

工期(天)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业绩

河池市高铁站站前广场、交通枢纽及配套路网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业绩

河池市高铁站站前广场、交通枢纽及配套路网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定标候选人

名称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投标价()/费率(%

18500000.00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刘云强(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20154201131

工期(天)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业绩

1.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第一标段

2.赣深铁路惠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二、三期)可研、勘察设计及专题研究

3.广汕铁路惠城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项目可研、勘察设计及专题研究

4.荆门西城市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

5.宿迁东站综合客运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项目(SQDZ-SN-SJ1 标段)

6.福清市清繁大道跨杭深线立交工程(勘察设计)

7.汉十高铁十堰北站配套设施工程

8.汉宜线大福至仙桃支线铁路仙桃站站区城市配套工程

9.常德高铁枢纽站站前南北广场建设项目

10.广深港高铁虎门站站房改扩建及配套工程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业绩

1.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第一标段

2.荆门西城市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

3.宿迁东站综合客运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项目(SQDZ-SN-SJ1标段)

公示期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备注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蒋超;0555-5200310)。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科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555-5200185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