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阳光交易平台 > 建设工程 > 中标候选人公示
详情信息

马鞍山市快速路方案设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定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08 浏览:
68b97c07-c515-4ad5-8a1e-0d965230caf8 26103212-3347-404d-bcbc-b5363df48c5b

项目名称

马鞍山市快速路方案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E0-18-2023-0424001

标段名称

马鞍山市快速路方案设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

标段编号

E0-18-2023-042400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马鞍山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工作领导小组

招标人

名称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

马鞍山市太白大道3555号

联系人及电话

余涛0555-888708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招采一部

联系人及电话

王璐0555-520092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10/7 9:00:00

定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定标候选人

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苏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投标价(元)/费率(%)

6460000.00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左远洋(道路桥梁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201920700097

工期(天)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业绩

1、晋新路快捷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皇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3、开封市黄河大街南延(魏都路-华夏大道)下穿陇海铁路及油库专用线立交工程设计

4、香海北路(机场北快线至江珠高速)下穿珠肇高铁动车所段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5、桐庐县凤川片区市政道路涉铁节点工程(城南东路、旺家弄路、大源溪路)及市域快轨下穿涉铁节点工程项目

6、宁波鄞县大道(提升改造)下穿铁路桥孔工程设计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业绩

诚信大道快速化改造江宁高新区段(秦淮河河岸-开源路)工程(不含跨秦淮河)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定标候选人

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投标价(元)/费率(%)

4980000.00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赵建新(道路桥梁工程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06W5460079

工期(天)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业绩

1、宿松路(南二环-深圳路)等市政路桥项目工程设计

2、花园路上跨京沪铁路枢纽工程设计项目

3、六安市畅通城市环线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4、歙县新安路(富新路)穿越皖赣铁路新建立交工程前期勘察设计

5、昆明市三环闭合工程(东三环+东北三环、西三环工程)可研报告编制、勘察设计及前期服务项目

6、宝鹏通道工程(侨城东路至龙景立交)勘察设计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业绩

1、宿松路(南二环-深圳路)等市政路桥项目工程设计

2、六安市畅通城市环线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定标候选人

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投标价(元)/费率(%)

4690000.00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彭俊(道路桥梁工程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12W5460101

工期(天)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业绩

1、绿云路(凤林西路以北~329国道)智慧快速路工程

2、育才路北延(禹会路-上方山大道)道路新建工程

3、泰安市灵山大街东段跨辛泰铁路桥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项目

4、嘉兴市市区快速路射线工程方案和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

5、北二环三期(西外环高速至金山互通段)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业绩

1、绿云路(凤林西路以北~329国道)智慧快速路工程

2、育才路北延(禹会路-上方山大道)道路新建工程

公示期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备注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蒋超;0555-5200310)。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科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555-5200185。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