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建招协〔2026〕7号
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经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现将修订过的《安徽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印发给你们,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安徽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2.修订说明
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2026年6月30日